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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8, 2024 0:02:09 GMT -5
信公司 律师:伊里内乌·德·奥利维拉 被告:巴西电信参与 S/AE 其他 作者:巴西电信公司 被告:国家电信局 – ANATEL 等 作者:机会基金及其他 律师:Marco I 等人 被告:花旗集团风险投资国际巴西有限合伙人及其他 主题: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基金 律师:弗拉维奥·加尔迪诺等人 提出:巴西利亚第 18 民事法院 – DF 提出:巴西利亚第 15 民事法院 – DF 提出:联邦区司法部第四法院联邦法院 签证等 1. 通过第 100,578 号请愿书,申请人 FIA 告知,在目前的冲突中,发起的目的是宣布联邦司法部门第四联邦法院的管辖权。地区,已授予初步命令,暂时确立上述法院的管辖权,条款如下: “因此,我了解授权该措施的要求已经存在,我部分批准报告部长的禁令,以临时建立巴西利亚司法部门第四。 联邦法院的管辖权,以评估与以下问题有关的紧急措施:指定的流程,以及评估出于同一目的可能提出的任何其他行动,即: 以任何身份直接或间接攻击取代指定管理人所需的公司行为的执行、有效性或有效性通过巴西电信控制链中的机会。” 他表示,正如最初声明中所预见的那样,机会集团战略的一部分是通过第三方采取 手机号码数据 行动,包括民众的行动,以扰乱更换他(机会集团)在其旗下公司中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过程。巴西电信的控制链。因此,向弗洛里亚诺波利斯/SC 第二联邦法院提出了一项民众诉讼(案件号),旨在“取消”巴西电信 公司于 7 月 27 日举行的会议。 2005年,机会集团任命了管理人,但由于双方没有暗示,这一任命还是得以执行。 它认为,指定法院做出的裁决直接违背了该法院发布的禁令,该禁令确立了巴西利亚第四联邦法院对所有争议的专属管辖权。他补充说,弗洛里亚诺波利斯联邦法院的著名法官可能被误导了,因为没有任何消息表明他被告知当前冲突的存在以及禁令的授予。 他还声称,他意识到另一项集体诉讼已向马林加/PR 第一联邦法院提起,该法院驳回了假定的禁令,并补充道: “如此多的要求凸显了支撑冲突主张的有根据的恐惧:机遇号和第三方(无论是否与之相关)实施真正的司法混乱,对必须进行议会审议的行政领域产生影响。从实际角度并与其他股东一起实施。” 最后,它请求: a) 撤销弗洛里亚诺波利斯第二联邦法院作出的裁决并暂停相关程序(编号:令暂停马林加/PR 第一联邦法院第 号序;c) 通知国家通信局 (ANATEL)、商业委员会和证券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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